6月4日,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《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从六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,旨在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,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,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。 早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为促进新能源消纳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,从源网荷储各侧及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,并首次提出了全国及重点省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,对引导各地多措并举迅速提升新能源利用率、提高新能源发展质量...